顿河畔罗斯托夫的 Ganusha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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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联邦调查委员会主要调查局第一调查局(设在顿河畔罗斯托夫)根据第282.2条第2款对奥尔加·加努沙(生于1961年)、柳德米拉·波诺马连科(生于1950年)和加林娜·帕科娃(生于1970年)提起刑事诉讼。根据调查,他们参加了宗教集会,包括宗教仪式;为会议提供生活区;捐款;在非耶和华见证人宗教教义的追随者中进行煽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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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加·加努沙、柳德米拉·波诺马连科和加林娜·帕科娃的案件合并为一个诉讼程序。他们选择以书面承诺不离开的形式采取克制措施。根据《刑法》第282.2条第2款,所有妇女都受到正式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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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员卡尔尼茨基将 柳德米拉·波诺马连 科和 加林娜·帕科娃 的案件分为单独的诉讼程序。因此,每个信徒的刑事案件将在法庭上单独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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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顿河畔罗斯托夫的伏罗希洛夫斯基地区法院,奥尔加·加努沙(Olga Ganusha)的案件开始听证会。由于流行病学情况,维克多·特罗菲莫夫法官不允许听众进入大厅。
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表达了对刑事起诉和指控的态度。Ganusha 认为这起刑事案件是对信仰的迫害。
侦探 A. A. Chaikin 作为证人接受审讯。证人没有回答检察官关于被告的哪些行为具有极端主义性质以及她是否呼吁采取非法行动,传播她的信仰的问题。
当Ganusha问证人是否熟悉 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 的裁决以及该裁决究竟禁止什么时,Chaikin的回答是否定的。证人还报告说,他的任务是证明她与被禁组织的关系。
检察官要求披露证人Chaikin的证词,因为过了一会儿他不记得一些细节了。法院确定当事方的立场,并命令宣读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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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以流行病学情况为由不允许听众。
辩护人提交了重新审讯侦探A.A.Chaikin的请愿书,但法院拒绝了。
证人A.V.Okhrimchuk应邀出庭。在回答了一些问题后,他拒绝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51条作证。法官威胁证人提起刑事诉讼。奥赫里姆丘克签署了一份弃权书,作证并离开。
公布未出庭受讯的控方证人(共6人)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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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证人应在下一次非公开开庭时接受讯问。国家检察官向证人询问有关耶和华见证人的组织结构和等级制度、印刷书刊以及奥尔加·加努莎参加宗教聚会的问题。证人既不能证实被告参加过特定的宗教集会,也不能证实她从事“极端主义”活动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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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正在法庭上提出对专家阿斯塔波夫进行审讯的动议,他的证词早些时候被宣读。法院拒绝,理由是该诉讼程序不考虑耶和华见证人的教义,而只是根据俄罗斯联邦刑法第 282.2 条确定是否存在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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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辩方的要求,审查了物证,包括在秘密监视的帮助下在被告公寓内拍摄的录像。法官审查了5份文件,并在被告的公寓里录制了录像。这些档案包含敬拜聚会的录音,以及被告与朋友就家庭和宗教话题进行电话交谈的录音。
法官审查从加努沙缴获的各种译本的笔记本、备忘录、小册子、文学作品和圣经。宣布了一封简短的信,大概是被告写的,主题是对未来的希望。这封信的文字表明,除了圣经研究之外,加努沙没有呼吁采取任何行动。
下一次会议将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12:00 举行。被告定于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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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人要求法院判处缓刑3年,缓刑3年,缓刑1年。奥尔加·加努沙(Olga Ganusha)计划在一个月后举行下一次会议,届时将发表最后一次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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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奥尔加·加努沙在顿河畔罗斯托夫的最后一句话 - #
维克多·特罗菲莫夫法官判奥尔加有罪,判处她缓刑2年,缓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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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托夫地区法院法官小组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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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斯诺达尔第四最高上诉法院维持奥尔加·加努沙的判决不变:缓刑2年,缓刑1.5年。